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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稽核室隸屬董事會,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暨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並列席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
內部稽核規程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含公司所有作業及子公司。
實際運作情形:
1.稽核單位每年底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將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管理及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控制作業、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資通安全檢查、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等及金管會規定之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等重要交易循環,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按計畫執行。另視實際需要進行專案稽核。
稽核人員就計畫之稽核項目查核各作業執行情形,包括規章內容是否完善、實際作業執行情形、資料之正確性、作業時效及結果,以評估其內部控制之良窳,並提出稽核報告,陳述查核結果及改善建議,以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瞭解已存在的缺失或潛在的風險。
2.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董事長及總經理,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3.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及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
4.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之稽核主管及人員。